基金名稱景順泛歐洲增長基金A
基金英文名稱Invesco European Growth Equity Fund A EUR
台灣總代理景順投信
海外發行公司景順盧森堡基金系列
指標指數MSCI Europe Growth ND
成立日期2004/06/30 註冊地盧森堡
基金核准生效日2008/1/8 總代理基金生效日2008/1/8
基金規模31 百萬歐元 計價幣別歐元
基金類型區域型基金 投資區域歐洲
投資標的股票型 風險報酬等級RR4
最高經理費(%)1.50 最高保管費(%)0.01
最高銷售費(%)5.00 單一報價Y
配息頻率
保管機構The Bank of New York Mellon SA/NV Luxembourg Branch 傘狀基金N
費用備註
經理人Jason Holzer/Clas Olsson基金評等
文件下載 財務報告書 / 公開說明書 / 投資人須知 (專屬資訊)(一般資訊) / 基金月報
投資策略本基金的投資目標為追求長期資本利得。本基金至少70%總資產(扣除附屬流動資產)將投資於歐洲公司的股票與股權相關證券以達致其目標。所謂歐洲公司係指:(i)註冊辦事處設於歐洲國家;(ii)註冊辦事處設於歐洲以外地區但其絕大部份業務在歐洲經營;(iii)收益絕大部份來自於投資在歐洲國家設立註冊辦事處的公司之控股公司。本基金不超過30%的總資產得投資於現金與約當現金資產、貨幣市場工具、任何不符合上述規定的公司或其他機構所發行的股票及股權相關證券或全球各地發行機構的債券(包括可轉換債券)。本基金集中投資於長期獲利成長高於平均及未來成長前景樂觀的公司。在挑選本基金所投資之國家時,基金經理會考慮國家或地區之間的相對經濟成長前景、經濟或政治狀況、匯率波動、稅務考量因素以及某一證券的流動性等因素。倘若任何此等因素出現重大變動,基金經理將會考慮是否出售某一證券。本基金投資時並不考慮其市值因素。
銷售機構
投資人服務及保護 短線交易規定 / 公平價格調整機制 / 反稀釋機制
淨值日期 最新淨值 漲跌(%) 本月以來(%) 本季以來(%) 今年以來(%)
2024/11/14 37.35 0.89 4.16 5 17.6
一個月(%) 三個月(%) 六個月(%) 一年(%) 二年(%) 三年(%)
2.86 9.5 8.39 25.34 26.78 11.26
績效計算為原幣別報酬,且皆有考慮配息情況。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所有基金績效,均為過去績效,不代表未來之績效表現,亦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基金淨值僅供參考,實際以基金公司公告之淨值為準;海外市場指數類型基金,以交易日當天收盤價為淨值參考價;部份基金採雙軌報價,實際交易以基金公司所公告的買回價/賣出價為計算基礎。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及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下載,或逕向總代理人網站查閱。
上述銷售費用僅供參考,實際費率以各銷售機構為主。
上述短線交易規定資料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應以基金公開說明書為主。
標示"(已撤銷核備)"及"(未申報生效)"之基金資料僅提供原有投資者參考,以供其做買回、轉換或繼續持有之決定;「已撤銷核備」為在台灣已下架(停售)的基金;「未申報生效」為未於法規規定之時效內向金管會辦理申報生效作業之境外基金。
基金B股在贖回時,基金公司將依持有期間長短收取不同比率之遞延申購手續費,該費用將自贖回總額中扣除;另各基金公司需收取一定比率之分銷費用,將反映於每日基金淨值中,投資人無需額外支付。
境外基金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或申報生效在國內募集及銷售,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本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依金管會規定基金投資大陸證券市場之有價證券不得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之1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上述資料只供參考用途,嘉實資訊自當盡力提供正確訊息,但如有錯漏或疏忽,本公司或關係企業與其任何董事或任何受僱人,恕不負任何法律責任。